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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3 16:24:04         浏览次数:27614

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按程序、规范化地发展党员,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学院年度发展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的确定。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根据2020年度的党员发展计划,结合2020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下半年的发展计划数。

二、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支部要在群团推优的基础上,对于培养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综合考察对象各方面现实表现,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由党总支审核后报党委审批,列为发展对象。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严格对照中组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程序要求,指导党支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严格有序。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集中教育培训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全程纪实。形成的发展党员工作档案材料要仔细审查、及时归档。

三、材料的报送。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于10月26日前报送学生党员组织发展如下送审材料:1、入党申请书;2、自传;3、《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学生用表需将学号在表头注明);5、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6、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盖章和电子版,获奖名称按照证书规范填写);7、《优秀学生团员入党推荐表》(学生发展用,一份报院团委留存,一份报党委组织部);8、《思想汇报》若干份;9、关于拟发展对象的报告(纸质盖章和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政治标准。各单位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政治审查,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入党动机和一贯表现,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者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落实工作责任。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培养对象的联系与指导,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党总支要加强工作指导与检查,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公示制度、票决制度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本着积极慎重的发展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确保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时间表和程序要求及时规范报送相关材料。

 

                             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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