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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职工和学生发展对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2-4-18 16:45:30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24350

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院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学院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现就报送2022年上半年职工和学生发展对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培养质量。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把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教育培养。全过程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思想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压实联系人、培养人责任,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增进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感情,指导帮助成长进步。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力提升党员发展工作质量。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足球大赢家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形成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材料。

三、严格材料审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上报党员组织发展送审材料如下:1、入党申请书;2、自传;3、《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党员推荐信);4、《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学生用表需将学号在表头注明);6、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7、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盖章和电子版,获奖名称按照证书规范填写);8、《优秀学生团员入党推荐表》(学生发展用,一份报院团委留存,一份报党委组织部);9、《思想汇报》若干份;10、关于拟发展对象的报告(纸质盖章和电子版)。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专人,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逐项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四、报送时间要求。请相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5日之前将送审材料整理装袋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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