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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程序
时间:2010-4-30 16:18:20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lrs    浏览次数:18184

 

一、所办事项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完整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
2
、申请人所在系部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3
、身份证明;
4
、学历(或学位)证书;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
、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8
、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
、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合同;民办高等学校全时外聘人员需出具聘用合同。
10
、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3张。同时准备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9KB,电子照片的文件类型为.jpg。贴申请表的照片与上报的电子照片一致。
三、办事流程
1
、省教育厅下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各高校人事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布置工作;
2
、申请者到学校人事部门报名,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
、学校组织申请人员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各院系对申请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填写相关表格;
4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岗前培训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鉴定表、体检表等材料);
5
、受省教育厅委托的院校自行组织本校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非省教育厅委托的院校申请人员由省教育厅安排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6
、各高校人事部门将本校符合认定条件人员名单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7
、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
、学校人事部门统一领发教师资格证书;
9
、按照要求,由学校人事部门将申请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四、主要受理处室和工作人员姓名
1)受理处室: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工作人员姓名:王冲
五、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6楼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办公室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1-283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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