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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4-27      发布:旅游与资源系    浏览次数:9844

院属各单位:   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根据学院安全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抓好教学、实习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应确保在节日期间无人身、机械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无交通事故。根据当前全国安全形势的严峻局势,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四月二十五日召开了紧急工作会议,就安全预防工作以及防汛抗灾工作进行了布置,院安全检查组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学院学生实习、学生宿舍管理、饮食卫生和“五一”前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为确保节日安全,现着重将“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望各单位切实遵照执行,务必落实好预防措施。   1.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在“五一”前各单位必须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宿舍使用酒精炉子、煤油炉、煤炉等炉具。严禁私接电源,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严禁点蜡烛、吸烟等,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3.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车辆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准疲劳开车、开病车。   4.继续加强反“三违”和对“六类事故”定项控制的管理工作,将“六类事故”定向控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5.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要对租户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私接电源,超负荷用电等现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6.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应把安全预防工作摆在首位,各级领导、教师、辅导员应深入教室、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安排好学生学习生活。在此基础上,劝阻学生不要到校外网吧、录像厅等娱乐、休闲等易发生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场所,同时,切实掌握学生近期请假、外出情况,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系不组织学生“五一”期间外出旅游。节假日期间,还要切实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防止各类传染病的传播。   7.对职工和家属进行日常生活安全教育,重点是加强燃气具使用及操作方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加强个人外出旅游的安全方面的教育,以确保职工安全顺利度过“五一”节。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报:省教育厅、省地勘局安全处 送: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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