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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半年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5-5-27         浏览次数:9574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二○○五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定于6月20号之前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做好本次自查自纠工作,院属各单位应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各项工作。 一、成立院安全生产检查组: 组 长:李元志 副组长:任俊岭 成 员:周和平 梁 勤 支 农 唐永伦 解鸿飞 马 杰 李友光 二、本次检查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3、检查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4、检查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组织落实和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 5、检查各单位各类台帐的建立以及执行情况; 6、检查生产、实习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及其监控、整治和登记建档管理情况;检查学生宿舍有无安全事故隐患(床铺护栏是否在位,防止坠落事故发生;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接电源并缠绕床铺,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情况; 7、规范施工、实习场所管理,查“三违”、查“六类事故定向控制工作”、查消防管理、查防讯措施和物资准备以及夏季安全的工作的布置落实。 三、检查的主要方式。本次检查采取单位全面自查和院安全检查组检查相结合。 四、检查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员亲自部署,并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整改(重大问题上报院安保处),确定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期限,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2、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对安全检查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因失职、渎职由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厉惩处。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教育全院师生员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重视安全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报:局安全处 送: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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