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便于开展今年职称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需申报评审普通高职高专院校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技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师及地勘专业技术职务工程技术人员,于6月11—12日到人事处406室王雯处登记。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