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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5-24 12:34:31   文章来源:安徽教育网    发布:谭友志    浏览次数:1468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大中小学生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皖教秘〔2013〕19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办公室、思政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和省教育宣传中心决定联合举办全省大中小学生“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高等学校)学生。

二、征文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10月28日止。

三、征文内容

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以“抒发少年壮志,描绘青春愿景”为子题,具体题目由作者根据文章实际自拟。征文要围绕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主题,“我手写我心”,以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视角,结合个人学习、生活、成长的实际,写出自己在践行“中国梦”过程中的理想追求(少年梦、青春梦,成人梦、成才梦,创新梦、幸福梦等),写出自己在“中国梦”的激励下有何责任担当,有何行动作为;怎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正在做什么,还将做些什么等。

四、征文形式

记叙、议论或叙议结合均可,可以写散文、散文诗,也可以写随笔、演讲稿等。征文要求主题集中,构思新颖,结构精巧,语言重视个性,生动形象,尽可能以口语方式表达。征文篇幅,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学生600—800字;高中阶段学生1000—1200字;大学生1500字左右。

五、征文报送办法

各单位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征文的基础上,将初评的优秀作品一律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报送举办单位,其中各市教育局报送直属学校学生作品5—8篇;县(区)教育局各选报25—30篇;高等学校各选报6—10篇;省属中专学校各选报4—8篇。本次主题征文专用邮箱:jiaoyuwenhui@ 126.com;联系人: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宣传编务办公室郑宏;电话:0551— 65166521。

六、征文评比

举办单位将组织评委对各单位报送的优秀征文按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大学三个组别评出若干个作品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并颁发奖励证书;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主办的《小学生导读》《初中生必读》和《安徽教育》《教育文汇》等期刊将从2014年1月起,陆续选发部分获奖征文。

七、其他事项

为统筹征文活动安排,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的“与中国梦同行”主题征文活动(见4月27日下发至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的皖教秘基〔2013〕41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与中国梦同行”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合并到“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中,不再另行举办。所投征文统一报送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不再寄送“与中国梦同行”征文组委会。在中等职业学校中开展的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第十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中“中国梦·我的梦”征文竞赛按照《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3〕3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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