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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正式受理认定阶段材料的通知
时间:2007-6-25 16:38:40         浏览次数:5021

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07〕1号)精神以及第一、第二阶段办理结果,现就第三阶段即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正式受理认定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正式受理认定阶段,申请人应报送的认定材料为: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填写在相应栏目内。(已报送)
    二、由申请人所在系部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加盖系部和人事部门公章。(已报送)
    三、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五、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申请人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七、由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已报送)
    八、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含成绩汇总表和各专家打分表)。(已报送)
    请大赢家比分已通过基本材料审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体检的申请人员,报送以上所列的认定材料(三、四、五、六项),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 事 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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