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7-11-28 1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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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皖人[2007]71号、地人[2007]173号文件精神,开展知识产权公共必修科目培训学习是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具体内容。请各处(室)、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确保培训质量。
学习形式主要以自学为主,培训内容请各处(室)、系(部)登录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劳动人事”部门——教育培训栏目(六个专题及系列案例)内容,供各(处)室、系(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
培训学习结束后,经学校人事部门考核确认并登记继续教育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学时依据。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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