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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4-4-9 16:11:25         浏览次数:6501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严肃考勤纪律,建立良好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院要求,现将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特别是2010年以来新入职的教职工学习《出勤管理条例》(职院人〔200496)和《足球大赢家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职院人〔20106)等有关规定(相关文件电子版放在学院工作群共享,下同),把考勤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部分,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加强考勤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规定,强化守纪意识,使教职工自觉遵守学院考勤制度。 

二、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主管考勤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单位考勤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加强考勤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考勤职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出勤异动情况,及时、准确、如实上报,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请假手续,教职工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均应及时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足球大赢家考勤审批表》,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休假。对于无故旷工的人员,所在单位一经发现要及时报送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收到考勤异动情况后依据国家、省和学院相关文件,执行相应的待遇。

四、产假、离岗进修等请假三天()以上职工回单位工作,由各单位出具证明,职工本人及时到组织人事处销假;请假三天以内职工在部门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处销假,由部门考勤员到组织人事处报备。

五、各单位当月考勤统计(缺勤统计)报表(含零报告)应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院组织人事处。对于未能按时报送的单位,将推迟该单位当月份的津补贴发放。组织人事处负责对各单位上报考勤(缺勤)情况进行监督,定期依据指纹考勤机进行抽查。对于瞒报、不报、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和考勤员责任。

六、组织人事处将会同院效能办、党政办、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对院属各单位考勤(含迟到早退)、教师上下课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七、组织人事处将在近期升级考勤系统采集指纹(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已采集指纹职工继续指纹签到,未采集指纹职工请在纸质考勤表上签到(纸质签到表分别放在校门口、各教学楼教室休息室及瑞科实习宾馆值班签到处)。

八、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本通知到部门所有教职工,严格遵照学院相关考勤规定,扎实认真做好考勤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4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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