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学院决定,4月4日—6日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节假日期间,请有关部门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院 办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