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秘人〔2008〕71号文件精神,2008年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最后一期高校“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以下简称高校“教师进修班”),现将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大学本科毕业,且有一年以上高校任教经历(重点是1994年前进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所进修专业与目前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高校在职教师。
二、办班学校及专业:2008年,教育厅委托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等6所高校举办高校“教师进修班”。办班学科(专业)、招生人数请到人事处查阅。
三、报名与入学程序:
(一)参加教师进修班的教师须认真填写《高校教师进修班推荐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人事处 (教务处)审核同意。
(二)2008年,继续实行由各办班学校组织入学水平测试(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可免予入学水平测试,但需参加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统一报名),并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由办班学校自行决定入学资格,并下发入学通知。水平测试的具体事宜由办班学校另行通知。
四、此期是教育厅举办的最后一期高校“教师进修班”,请符合报名条件且准备报名的教师速到院人事处领取并填写《高校教师进修班推荐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入学考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二○○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