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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8-30 15:48:52         浏览次数:4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08]86号)精神,将组织开展2009年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对象和条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9月12日前将《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版报学院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秘人〔2008〕86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加速培养高校新一代学术骨干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省教育厅决定将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更名为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人才基金项目”)。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人才基金项目”申报人员必须是在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高职院校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目前未主持厅级以上研究项目的在职教师。同时,“人才基金项目”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跟踪学科前沿和新学科生长点,学术意义较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的基础研究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大意义,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科技任务,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期研究项目;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而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具备能够满足研究工作的条件。
    3、根据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的需要,“人才基金项目”实行导师制,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一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指导教师参与研究。原则上,作为项目参加者只能同时参与申报2个项目。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限额
    “人才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制。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限报10项以内,省属重点高校限报30项以内,一般高校20项以内,高职高专院校10项以内。
    三、项目资助经费
    “人才基金项目”从2009年开始实施,项目资助经费从省教育厅高校人才经费中统筹安排.人文社科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1万元,自然科学人才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2万元。对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的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的50%予以资助;对省属高校教师,省教育厅按立项经费全额予以资助。所在学校应按省教育厅资助经费1:1予以配套。凡未落实配套经费的学校,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按照“人才基金项目”的申报对象和条件,各高校人事处负责组织,择优推荐。
    2、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教师,认真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的项目申请人最后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高校教师资格复印件。《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请从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ahjyrs.ahedu.gov.cn)。
    3、各有关高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就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实现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基本条件的保证等方面进行初审,并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
    五、申报受理时间
    请各高校于9月15日将《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本校《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excel格式,含电子版)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2:                                            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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