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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1-4 11:06:32         浏览次数:6854


院属各单位:

       为迎接二○○六年“元旦、春节”,根据省教育厅【2005】497号文件精神,以及季节性安全工作和院安全工作计划要求,各单位应重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通过院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整改,各单位在抓好日常教学实习安全、饮食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同时,还应重点确保节日期间无人身伤害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无交通事故。为此,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于十二月十九日专门召开了院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决定对各单位进行“元旦、春节”前的安全专项检查。现着重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单位切实遵照执行,切实做好预防措施,确保节假日安全。

     1、认真抓好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各单位确实将安全工作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做到防患于未然。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私接电源;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电炉、电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防止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发生。

     3、加强车辆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别是寒冷天气注意车辆的防冻、防滑,加强对驾驶员的冬季安全教育;告诫驾驶员严禁开疲劳车、开带病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4、继续加强反“三违”和对“六类事故”定向控制的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工作的标准化管理,实习班级应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学期末对学生的技能考核要将反“三违”、“六类事故定向控制”列入考核内容,真正将“六类事故”定向控制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5、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要对租户进行安全用电、防火安全的重点教育,杜绝私接电源超负荷用电等现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6、对师生进行节假日期间乘车安全、旅途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师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携带好随身物品,防止旅行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广大师生食品卫生教育,对食品卫生严格管理和检查,严禁购买假冒、伪劣、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对部分闲置设备,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冬季保养,防止冻坏设备的事故发生。

     9、加强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管理,对职工和家属以及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该方面的专业安全教育,特别是液化气具的使用及操作方面的安全教育。

以上要求请各部门认真检查落实,确保全院师生节日平安、合家欢乐。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报:局安全处

送: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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