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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系列】严守党纪遵国法 廉洁修身扬正气——学习新修订《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16-6-29 12:20:40   文章来源: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7071

 

严守党纪遵国法廉洁修身扬正气

——学习新修订《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陈以志  2016年5月28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11日起实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计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作出了全新要求,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11下午,院党委书记孙中义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全面深入地讲解了《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背景、条分缕析地阐述《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容,并紧密联系实际,运用案例,深入浅出,令大家获益匪浅。通过学习,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重视廉政知识学习,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把学习《准则》、《条例》和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章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用党章、《准则》和《条例》来严格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我意识到实际工作生活中要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气。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以“忠”字为本。在实际工作中要对党忠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在党护党。要忠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干一行爱一行,在其位,谋其事,切实做到“爱岗敬业、艰苦创业、建功立业”。

二是要以“德”字为先。作为教师,始终要把道德修养放在第一位,在工作生活中要做到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有的想法不想,遵守公德,严律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境界。

三是要以“纪”字为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始终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在实际工作中要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生活中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合格的教师和合格的党员。

四是要以“廉”字为荣。对照《准则》与《条例》的要求,加强自身廉洁建设,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正,把清正廉洁作为最高操守。在大宗物品采购、奖助学金评定、学籍日常管理、学管队伍管理等等工作中始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廉洁自律,拒腐防变。

不管在教师岗位上,还是在管理岗位上,都要始终把学校利益放在首位,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加速学校的持续发展。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和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拒腐防变,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活动,做到严守党纪遵国法,廉洁修身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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